2018-04-27
各縣科技局、市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充分發揮高層次人才在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建設創新型省份中的重要作用,吸引更多“千人計劃”專家及其團隊在我市創新創業,根據《山東省“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管理辦法》(魯科字〔2018〕24號)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18年度山東省“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領域
為充分發揮高層次人才在支撐全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中的重要作用,2018年緊緊圍繞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智慧海洋、醫養健康、綠色化工、現代高效農業、文化創意、精品旅游、現代金融等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十強”產業及相關領域亟需人才建設“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
二、申報范圍及推薦數量
1、為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2018年重點支持以企業為主體建設“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申報單位應為山東省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每個單位只能申報1個“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
2、根據各縣區企業引進“千人計劃”專家數量(截至2018年2月第十四批“千人計劃”專家)確定本年度推薦數量限額。引進“千人計劃”專家3人以上的可推薦2家,其他推薦不超過1家企業。
三、進站“千人計劃”專家條件
1、研發方向符合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十強”產業及其它關鍵亟需產業技術需求,研發水平居行業或領域前列,有明確的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合作任務,對我省重點產業技術創新具有顯著帶動作用。
2.與申報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作協議,通過項目合作、技術指導、培訓咨詢等方式,每年在我市工作不少于2個月。
3、一名專家最多可在兩個“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兼職工作。
四、申報單位條件
1、在山東省境內注冊,依法經營,具有較好的經營業績和創新能力。
2、設有專門的研發機構,擁有相對穩定、結構合理、較高水平的研發隊伍,知識產權數量、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科技人員占比、研究開發費用占比、創新能力評價等條件達到或超過同期高新技術企業標準要求,并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能為“千人計劃”專家及其團隊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條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4、以柔性方式引進的“千人計劃”專家應在2名以上,原則上要有1名省外專家。已引進全職“千人計劃”專家或建有省級以上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示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的單位,柔性引進的“千人計劃”專家應在1名以上。
5、鼓勵申報單位在工作站建設期間繼續引進“千人計劃”專家,對做出有關承諾的予以優先支持。
五、申報程序和要求
申報單位根據申報通知要求填寫申報書,申報書按屬地向縣區科技局提報,縣區科技局商財政局并經縣區委組織部審核后向市科技局提報;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評審,評審結果商市財政局并經市委組織部審核后擇優向省科技廳推薦。
六、有關要求
1、申報單位要提前全面了解申報政策和申報流程,認真填寫申報書內容,確保信息完整、附件及證明材料齊全、所有信息內容真實有效,并承諾對有關申報材料和數據負責。申報企業須提供由具備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企業須為具備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報表,如實提供本單位有關平臺資質、財務報表,不得使用所隸屬集團公司平臺資質和財務數據等。
2、申報單位要與進站“千人計劃”專家充分溝通,共同認真審慎地制定合作計劃,所列工作計劃和目標任務要與后續答辯評審、簽訂合同時所提目標任務保持一致。申報書提交后,不得擅自更改,否則取消申報資格。
3、各縣區各單位要迅速、扎實做好申報組織工作,全面熟悉申報政策,做好宣傳推介,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并認真負責地進行資格審查,確保申報信息真實有效。
4、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申報單位,一經查實,取消該單位申報資格,列入黑名單并予以通報,三年內不得申報“千人計劃”專家工作站。對于各縣區各單位資格審查不嚴,“帶病”推薦申報的,一經查實,追究有關縣區組織推薦部門及人員或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七、其他事項
1、各縣區申報單位須于5月21日17時前提交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六份,詳見附件),逾期不再受理申報。市科技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經審核不符合要求,但需核實、補充有關信息的,將反饋意見通知申報單位。申報單位須于3個工作日內(反饋當日不計算在內)重新提交申報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本次申報;重新提交的申報材料不符合反饋意見要求的,視為審核不通過,市科技局將不再反饋意見。
2、申報材料提交地址:臨沂市蘭山區南坊新區府佑大廈2603室。
3、請各申報單位聯系人在申報期間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4、申報過程中如有政策性問題,請及時與合作科聯系。聯系電話:0539-7570030